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7日

  一、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任何人上班前、上班中不得喝酒,工作时不准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围丝巾等,做好自身防护。
  
  二、在生产中(工作)过程中,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思想要高度集中,时刻注意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
  
  三、各种消防器材、电气设备,不得乱动电气开关盒,消防栓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消防栓、电气开关箱,电动机周围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并要保持通道畅通,操作者方便。
  
  五、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防护接地接零,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须有防护绝缘手套配置。
  
  六、一切电气设备的拆装、检查、修理都必须由电工进行,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乱动。
  
  七、登高作业,在2米及其以上,必须执行登高作业的有关规定,石棉瓦、油毛毡等而建立的屋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登高。
  
  八、各种设备必须做到轮有罩,轴有套,闸要灵,坑有盖,危险物品,危险物件,危险场地要设挡板,防护措施齐全,由于某种特殊用途查明原因,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相似的临时防护措施。
  
  九、一切运转中的设备部件,未等停稳前,不准用手操作,更不准拆卸揭开防护设施。
  
  十、搬运重物,如设备、机件、工具、材料必须有一人指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好,传递机件、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能扔甩,以免伤人及损坏工具设备。
  
  十一、发生人身、火灾等事故,进行紧急救人,灭火绝对保护现场,并视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逐级上报,在未得到主管领导部门同意前不得破坏现场或开机生产,每次事故均应拍照保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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