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9日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双赢”,保护项目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项目部特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一、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办法

  1、组织管理

  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上,宁杭22标实施项目经理负总责,各专业部门按专业分工负责,岗位职工具体负责。

  (1)项目经理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上要组织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安排应急预案演习和事故救援演习等。

  (2)总工办、工程科、试验室、财务科、材料科、综合科以及前后场施工部门等按照分工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检查和相关预案的演习等。

  (3)岗位职工要清楚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工作职责、报告程序,要了解与重大危险源工作岗位有关的各种危险、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严重问题等。

  2安全检查和管理

  (1)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分四级进行检查,项目部安全部门按月进行检查,各施工负责人对所负责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自检。检查内容包括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熟知情况及相关管理情况等。

  (2)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所在场所应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应与职工宿舍、休息室保持安全距离。

  3、事故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组织由项目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工程科及前后场施工人员应参与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施工现场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地方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其中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2)建立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学习和培训活动记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立值班室,并保证24小时由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明示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等。

  (4)事故报告程序: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项目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上级有关部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