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20日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 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 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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