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2日

  1、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以巡检抽查为主要方式。

  2、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监督抽查内容如下:

  (1)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资格。抽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2)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工序进行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3、每次监督巡检,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填写监督记录。对巡检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督站。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监督站备案。

  5、抽查结构(地基基础、主体)工程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

  6、抽查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及时将质量抽查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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