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18日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班操作。
    2、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3、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 "危险"或"禁止通行"牌。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进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5、进入施工工地,要做到"十不准",即: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结构物施工场地。
    (2)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起重、吊装机械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
    (5)脚手架上堆放其它物件不准超过脚手架允许负荷量。
    (6)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扔工具、铁件、土块、石子、水泥袋等物件。
    (7)电线不准与金属体直接捆绑在一起。
    (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得冒险维修清理和加油。
    (9)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10)起重吊钩,吊笼不准载人。
    6、取土坑应按要求开挖,树立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进入取土坑游泳。
    7、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配备足够的器材。
    8、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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