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6日

        第一条   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车辆安全、财产安全和xxx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本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接受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生产。当生产和安全发生冲突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第三条   督促工地安全员经常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按规范做好各种记录。
        第四条   布置生产工作时,要视作业环境布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组织班组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安全文明生产。
        第六条   指定专人和有经验的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劳动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传、帮、带。
        第七条   对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者,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批评直至停止其工作,然后报请领导处理。
        第八条   若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上报,组织或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查清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