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负责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购置满足安全(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监控检测设备等。
⑵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⑶负责联系专门机构或专家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定期组织对瓦斯监控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校验。
⑷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
⑸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监控设备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