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编制。负责特种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对机械操作、安装、维修;对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整改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验收,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储存的有关检测、检验以及年审的管理工作,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负责现场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器具的供应及管理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的审定工作。
7、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8、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编制本部门归口业务范围的年度、季度、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督促实施。
10、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危险物品的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