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领导安全值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14日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天天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隐患有整改、措施有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的人员和时间。分公司、项目部的领导均应轮流承担安全值班任务。项目经理对自己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各项安全工作安排,并做好安全生产日记,保证安全施工。值班的时间:根据本单位的任务特点和领导人数,依次排好次序,值班人员名单安排好后,按季度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二)各级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其管辖范围内所生的工伤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三)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四)交接班。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五)分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领导和检查各级安全值班人员的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它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时,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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