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15日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经理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技术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
  2、负责审批有关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组织施工技术部门对已批准的施工方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进行实施,对大型临时设施按分级权限组织鉴定验收。
  3、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即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事竣工验收投产,防止新的有害项目建成投产。组织审查设计文件或竣工验收时,要通知安监、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派人参加。
  4、组织施工技术、科研、安全监察、劳动保护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职业病、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科研工作。
  5、组织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出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按分级要求,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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