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3日

    (1)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还要编制专题安全技术方案,经审查报批方可实施。主要有文明施工、施工防火、施工用电、钻孔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各种施工机械等。
    (2)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作业指导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并按交底规定进行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且登记造册,作为安全检查资料附件。
    (4)实行机械安全管理和安装验收制度。
    各种施工机械、机具和电器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才准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作,特种设备要经劳动部门验收、发准用证。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设计方案,按规定检查验收。并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6)临时用电应落实四项措施:
    1)防止触电措施;
    2)防止漏电措施;
    3)实行安全电压措施;
    4)实行三五线制。
    (7)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度测一次,作好记录。
    (8)各类脚手架、井架、便桥等,要经过设计计算,按施工图纸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使用,要定人定期检查,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作好记录。
    (9)对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工程爆破,地表沉降及建筑物保护等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经会审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开工。
    (10)做好安全网、围蔽、盖板、护栏等,各种安全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11)对于运输、提升、供电、通风、照明、给排水系统及专用设备等都要经过严格计算,设计、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还要专人检查,维修、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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