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动力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7日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使用,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带病作业。
        3、对新购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协助关部门做好机、电等特种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发征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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