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7日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并挂牌提醒,针对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制订相应安全措施及方案。
重大危险源及安全事故易发部位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
1、          塔吊施工应注意高架侧倒,高空落物;
2、          物料提升机应注意高架侧倒,高处落物和高处坠落;
3、          施工用电应注意防止触电和因电路引起的火灾;
4、          氧气瓶、乙炔瓶应注意发生火灾或爆炸;
5、          钢管脚手架应注意外架倒塌、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6、          电梯井应注意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高处落物。
针对以上重大危险源和事故易发部位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公司分别制订对应安全措施方案,见下表: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事故
措施(方案)
备注
钢管脚手架
外架倒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
均已挂牌提醒
塔吊
高架侧倒、高空落物
塔吊安装及施工方案
均已挂牌提醒
施工电梯
高架侧倒、高处坠落、高处落物
施工电梯安装及施工方案
均已挂牌提醒
电梯井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处坠物
三保四口防护方案
均已挂牌提醒
氧气瓶、乙炔瓶
火灾、爆炸
易燃气体存放、使用办法法
均已挂牌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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