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02日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及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3. 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 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制度,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的 ,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6.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不打折扣的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工地安全达标。
        9. 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10. 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
        11.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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