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雇人员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3月08日

 1、项目部所有外雇人员本着适用、经济、少量的原则进行雇用。

  2、各部门所需外雇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雇用。

  3、各部门所有外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统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和项目部签订外部人员雇佣合同。

  5、所有外雇人员及用人部门应服从项目部对人员岗位的调整,否则项目部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6、各部门外雇人员的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记录,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

  7、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项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员应及时解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解除劳动关系。

  8、所有外雇人员出现安全、质量等事故,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外雇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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