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钻孔灌注桩施工顺序、机具位置,泥浆池及沉淀池位置、出渣路线、钢筋笼加工区域的位置、场内运输、供水供电线路等,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2 陆上钻孔桩施工一律采用硬地坪施工法,即钻机应置于地基处理坚实平整的混凝土地面上,确保钻机运转时平稳。
3钻孔桩机在陡坡或水上作业时,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坚固稳定的工作平台(如水中钢平台等)。平台应设有规范的防护和供人员上下的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时应在各作业点配备相应的救身、防护设备。
4 护筒埋设应严格按桩位中心轴线和垂直位置进行,埋设深度必须确保成孔过程中不发生筒边窜水坍孔事故。若桩孔附近有管线时,宜将护筒的埋入深度超过管线埋入深度,确保管线在钻孔桩成孔过程中的安全。埋设后的护筒应加盖。
5 钻孔就位时,机架不能靠在护筒上,以免机械振动引起护筒漏水导致坍孔。冲抓钻或冲击钻操作时,不准任何人进入落钻区。
6 装、拆钻杆时,应注意吊、放操作与人员之间的配合。在钻进过程中,若钻机发生卡钻迹象时,必须立即停机。
7 桩孔成型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否则应在护筒上加盖。
8 钢筋笼子的吊点必须焊接牢固,起吊前经验收合格。起吊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不准斜吊或横向拖拉,确保钢筋笼子垂直于钻孔。
9 除全护筒钻孔施工法外,其它几种成孔方法,应保持孔内水位稳定。在潮汐地区或河道中钻孔时,必须有专人随时观测、记录、调整护筒内水位变化。
10每根桩开钻起至混凝土浇注完成必须连续作业,防止坍孔。
11电气线路及其设施,必须符合先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设备的电源线必须是整根导线,不得有破皮、接头。控制电箱应符合规范要求,并严禁外接任何用电设备。水上施工应采用发电机供电。
12钻孔桩机在地面移位时,应采用外动力拖动,禁止采用钻机主、副钩的垂直动力经转向后直接快速拖动。钻机滚筒下禁止采用砖块等易碎物体垫衬。采用千斤顶调整钻机水平度或垂直度时,同样禁止千斤顶下用砖块等易碎物体垫衬,调整应缓慢平稳地进行。
13钻孔桩机的承重、连接销,必须采用原厂的产品,禁止采用钢筋等物件代替。
14在地面指挥混凝土车辆进行混凝土灌注的人员,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所处的位置是否安全,车辆倒车时,严禁进入车尾与桩架构件或其他构筑物之间,严禁车辆撞击桩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