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08日

    8) 双机抬吊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6、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 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
    2) 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 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措施;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建立安全监理日记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事宜;
    2、坚持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3、适时编制监理月报,主送建设单位,并在监理日记中反映出当日的安全生产情况;
    4、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安全法规、条例及标准,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既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监理机构发现安全生产有问题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安全责任仍由承包单位承担;
    6、当质量、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监理机构有权作出是否调整施工进度的决定,并报告建设单位;
    五、安全监理方法
    第一,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第二,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
    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第三,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第四,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第五,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六、安全监理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理,当发现施工单位有违犯上述安全规定时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在未整改完毕的情况下,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2、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和口头和技术交底,工人均应经安全培训,特殊工种需持上岗证。
    3、坚持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对工伤事故做好调查分析,做出报告,建立档案;按要求在现场设置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大型构件、材料按要求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
    4、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建设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有权采取口头通知或签发工程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如施工企业拒不改正,可签发停工通知单。承包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需24 小时内书面答复,承包单位承担整改和停工发生的各种损失。
    5、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后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
    工的,有权报告建设单位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七、安全监理程序。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②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③ 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审核安全 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5、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
    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7、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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