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产品。
10.1.3 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
10.1.4 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10.1.5 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10.1.6 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10.1.7 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
10.2 手持式电动工具
10.2.1 工具的触电保护措施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中,将手持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措施的不同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靠基本绝缘外加保护接零(地)来防止触电;
Ⅱ类工具: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来防止触电;
Ⅲ类工具: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来防止触电。
10.2.2 根据环境合理选用
10.2.2.1 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工具本体良好的双重绝缘或外加绝缘是防止触电的安全可靠的措施。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漏电保护器或经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否则,使用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
10.2.2.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应选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10.2.2.3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控制箱、电源联接器等和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放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10.2.2.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有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符合相应环境的特殊安全要求。
10.2.3 Ⅰ类工具的保护接零
Ⅰ类工具是靠基本绝缘外加保护接零(地)来防止触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Ⅰ类工具,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即保护零线应单独与电网的重复接地处连接。为了接零可靠,最好采用带有接零芯线的铜芯橡套软电缆作为电源线,其专用芯线即用作接零线。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线。工具所用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插孔和插头,不得乱插,防止把零线插入相线造成放炮、触电事故。
10.2.4 使用与保管
10.2.4.1 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10.2.4.2 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10.2.4.2.1 外观检查包括:
a.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b. 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c.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d. 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e.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10.2.4.2.2 电气检查包括:
a. 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b. 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c. 信号指示正确,自动控制作用正常;
d. 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10.2.4.3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10.2.4.4 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10.2.4.5 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戴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10.2.4.6 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10.2.4.7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同时,要采取电动工具防脱手措施。
10.2.5 检修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500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2MΩ,Ⅱ类不低于7MΩ;Ⅲ类不低于1MΩ。工具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950V,Ⅱ类-2800V,Ⅲ类-380V。
10.3 手持式风动工具
10.3.1 使用风动工具,气源应装气水分离器,以免混浊空气进入,磨损机件。
10.3.2 供气的金属管和软管应进行吹洗,不得对人,与套口连接应牢固。
10.3.3 风管不得变成锐角,遭受挤压或受到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10.3.4 风动工具使用过程中,沿风管方向不得站人以防风管脱口伤人。
10.3.5 更换工具附件,须待气体全部排出,压力下降为常压后,方可进行。
10.3.6 使用冲击性风动工具(风锤,风镐,风铲,风枪等)时,必须把工具置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
10.3.7 严禁用氧气做风动工具的风源。
10.3.8 输送空气的管道使用注意事项
10.3.8.1 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与供气的金属管连接牢固,在工作之前应先通气吹冲管道, 冲吹时排气口不许对着人。
10.3.8.2 输送管道不得变成锐角,不得产生扭绞和变形;当输送的距离较远时,最好将软管架空,以防止被车辆、重物碾压或砸坏;软管通过横道时,可使用套管保护,也可用槽板槽钢盖住。
10.3.8.3 使用中更换工具附件或交换工具时,应事先切断压缩空气,并将管内余下的空气排尽后方可进行更换操作。
10.3.8.4 风动输送软管不许用来清扫人员身上的灰尘和切屑;严禁用氧气作为风动工具的气源。
10.3.8.5 工作结束时,应先切断气源(关闭进气阀门),排尽管内的余气后拆卸风管和工具。
11 防护设备设施
11.1 防护栏杆
11.1.1 防护栏杆应符合以下要求:
11.1.1.1 栏杆制作要统一标准,色标要醒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1.1.1.2 栏杆材料表面光滑,无破损,无毛刺,无变形。
11.1.1.3 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O5m;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0米,并设上下道横杆,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在下部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11.1.2 楼板平台走台屋面等临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1.1.3 大的预留孔洞,大的吊装口,井口的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1.1.4 楼梯、电梯各层出入口处的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1.2 孔洞盖板
11.2.1 盖板的上表面要有醒目的红白颜色标志(红白道)。
11.2.2 盖板底下应有不少于四点的限位块(限位块与孔洞边距25~30mm)。
11.2.3 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10mm。
11.2.4 因施工需要揭开孔洞盖板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红灯,工作结束时应立即按原样恢复。
11.2.5 钢盖板要有足够的厚度,以保证刚度,盖板上不应存放重物。
11.3 安全网
11.3.1 高处作业部位的下方必须张挂安全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m时,必须设置一道随墙体逐渐上升的安全网,以后每隔4m再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在外架桥式架,上下对孔处都必须设置安全网。
11.3.2 安全网的架设应里低外高,支出部分的高低差一般在5Ocm左右;支撑杆件无断裂弯曲;网内缘与墙面间隙要小于15cm;网最低点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要大于3m。
11.3.3 使用前应检查安全网是否有腐蚀及损坏情况。
11.3.4 施工中要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支撑合理,受力均匀,网内不得有杂物,搭接要严密牢靠,不得有缝隙;搭设的安全网,不得在施工期间拆移损坏,必须到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1.3.5 安全网架设所用的支撑,木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cm,竹杆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cm,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11.3.6 因施工需要暂拆除已架设的安全网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征求搭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必须立即按规定要求由施工单位恢复,并经搭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1.3.7 要经常清理网内的杂物;在网的上方实施焊接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焊接火花落在网上的有效措施;网的周围不要长时间的有严重的酸碱烟雾。
11.3.8 安全网在使用时必须经常地检查,并有跟踪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
11.3.9 立网和平网必须严格地区分开,立网绝不允许当平网使用;架设立网时,底边的系绳必须系结牢固。
11.3.10 安全网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发霉。
11.3.11 新网在使用前必须查看产品的铭牌:是平网还是立网;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旧网在使用前应做试验,并有试验报告书,试验合格的旧网才可以使用。安全网的动负荷试验,以12Okg重物两块,相距1.5m,同时由4-5m高度自由降落冲击,安全网完好无损为合格。
11.4 “四口”防护:“四口”是指建筑施工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
11.4.1 楼梯口的防护
11.4.1.1 焊接临时楼梯栏杆。
11.4.1.2 绑扎临时楼梯栏杆。
11.4.1.3 在没有楼梯段的部位和形成较大孔洞的部位,应辅设大片安全网,将孔洞封严。
11.4.2 电梯口防护
11.4.2.1 电梯门口的防护用12mm的钢筋,根据电梯门口的尺寸焊接成单扇门或双扇门,高度为1.2m。
11.4.2.2 电梯口的竖直方向防护,应搭设隔离棚或张挂安全网,各层平台电梯口的周围还应设防护栏杆。
11.4.3 预留口的防护:预留口根据其尺寸的大小分为孔和洞,外形又不一样,所以要针对形状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11.4.3.1 一般lm见方或直径在lm以下的预留口,可用φ10mm的钢筋焊接成钢筋网,固定在预留口上面,网目边长以8cm为宜,也可以在口的上面满铺木方或用有安全标志的盖板盖严。
11.4.3.2 较大的预留口,应在口的边缘处设施护围栏,高度1.2m,并将预留口用大网封严,夜间设置红色安全警示灯。
11.4.3.3 特殊型预留口,应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11.4.4 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11.4.4.1 主要通道必须搭设防护棚,根据通道口的宽度、长度绑孔架子,上面满铺厚木板,必要时再铺设一层钢板。
11.4.4.2 一般的通道口上方可架设安全网,安全网的上面铺盖隔离材料。
11.4.4.3 不经常使用的通道口,应严格封闭,防止人员随意出入。
11.5 临边防护
11.5.1 外脚手架、三角架等防护栏杆必须高出屋面1.0-1.2m,脚手架上的跳板要满铺,围网要封严。
11.5.2 杆防护的方法是将支杆以窗口向外挑出,靠紧檐板,高出屋面1.2m,如是坡顶两道平杆并张挂围网。
11.5.3 面防护卡:这是一种自制的卡具,卡口卡在屋面槽板前缘,卡具间距为1.0~1.5m,安全网挂在卡具的立杆上。
11.6 屋面天棚和轻屋面的防坠落
11.6.1 在天棚和轻型屋面(石棉瓦玻璃纤维等)上操作行走时,必须在上面搭上踏板,使重力传递于永久可靠的结构上,或者在下方满搭安全网以防上部作业者坠落。
11.6.2 坡顶屋面上施工时,应按屋面坡度设计履带式踏板梯,梯子材质要符合要求,并且固定牢靠。
12 现场防火规范
12.1 消防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12.1.1 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要满足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需要。
12.1.2 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12.1.3 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2.1.4 灭火机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12.1.5 防水带、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12.1.6 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挪作他用。
12.2 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现场灭火器材必须按规范设置。
12.3 易燃、易爆区域必须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禁止无安全措施开展动火作业。
12.4 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出现违章动火、生火取暖等存在火灾隐患的行为。
12.5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个人及班组不得擅自在厂区内存放汽、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6 大中修现场及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并配备不同用途的消防车备勤,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12.7 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12.7.1 新建、扩建、大中修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现场,产权管理单位必须履行监管职责。
12.7.2 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将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的施工方案报产权管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12.7.3 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建,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临时住房、库房、工棚电源线应穿钢管或其它阻燃管给予保护,不得乱接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不得流动吸烟,经产权管理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同意,可在安全区域设立专门的吸烟点。
12.7.4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压缩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2.7.5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
12.7.6 在煤气放散区、易燃易爆区等危险区域,无关车辆禁止停放,作业车辆的停放必须听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