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02日

凡从事起重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凡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和掌握起重工的一般知识和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以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安全操作证,中级以上的人员方可独立操作。
        三、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施工必须穿好救生衣。
        四、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使用的机具、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六、检查施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夜间作业是否足够的照明及安全工作灯具。
        七、高处作业中尽量避开双层、多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机械的有关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九、对钢结构拼装时遇到的螺栓孔错位,严禁用指探模眼孔,以防挤伤。
        十、起吊物件前应确认物件的重量和重心严禁超载起吊重物。
        十一、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重心确定拴挂位置,严禁超负荷使用吊具、索具。
        十二、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捆扎处有棱角或利口时,应垫麻袋,胶皮或木料,吊起细长、长大物件时要栓溜绳。
        十三、起吊细长杆件时充分考虑杆件的刚度,正确选择栓捆位置,以确保杆件质量不受影响。
        十四、起吊作业中,起重臂下和物件下方严禁站人或行走穿过。
        十五、起吊物上方严禁站人,严禁有浮置物。
        十六、起重作业中指挥信号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作业人员需吊机配合行动时必须通知信号指挥员,信号员应信号明确,与吊机司机紧密配合,完成起重机。
        十七、起吊重物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斜拉歪吊,或用吊钩斜拉物件,严禁吊拔埋在地下重量不明的物件。
        十八、当两台以下吊机起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明确,名单机不得超过重的80%,起吊时各机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十九、在高压架空线附近作业吊机的臂杆,细丝绳、吊具、索具等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如遇雨天,还要适当加大距离。
        二十、吊机应按规定例行保养,起重时用的吊具、索具应经常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报废。
        二十一、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雾天气禁止从事起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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