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0日
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及设置专用保护零线(PE线),从而形成防止触电的两道防线。
⑴ 两级漏电保护是在总配电箱中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一级漏电保护,在末端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二级保护。这是现场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一道防线。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作为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两者乘积不得大于30mA·S。这种两级保护形式,使得当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或失灵而拒动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可随后切断电源以进行补救。
⑵ 设置专用保护零线(PE线)是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二道防线。
由于电力系统三相负荷不平衡是经常出现的,故零线(N)中便经常带电。换句话说,由于用电设备工作时,相线(L1、L2、L3或A、B、C)及零线(N)作为输送电力的载体始终参与工作,故当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带电就是必然的。而保护零线(PE)由于设备运行时不参与工作,故其始终不带电。特别是保护零线(PE)在施工现场作多次重复接地后,保护零线(PE)上的电位与大地的电位几近一致,即零电位。我们将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接于保护零线(PE)上后,一旦某台设备由于绝缘老化或损坏致使外壳带电,其设备外壳上的电压也不会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电位,从而保证了人身安全。
现场照明检查内容:
⑴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⑵ 照明装置一般情况下使用220V电压,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²      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时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
²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电源;
²      在隧道、人防工程内施工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²      在潮湿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²      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安全电压应注意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架设36V电源时,也应与架设220V电源一样采取对地绝缘措施,不得乱拉乱接;二是应按作业条件正确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可一律采用36V电压。
配电线路检查内容:
⑴ 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严禁使用裸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其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其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⑵ 配电线路使用电缆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时,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设防护套管,采用金属套管时必须作接零保护。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厚的细砂,上面覆盖硬质保护层后添土覆盖。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与电杆之间采用绝缘子过渡。电缆不得拖地及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缠绕脚手架或穿越树木敷设。
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置时,所用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作为五芯电缆使用,因为两种线路从绝缘程度、机械强度以及载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发故障。
⑷ 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A、B、C、PE),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A(B、C)、N、PE)。
⑸ 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内临时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部分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部分宜沿墙或门口固定。电缆垂直引入楼层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电气装置检查内容: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⑵ 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⑶ 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⑷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⑸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⑹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变配电装置检查内容:
⑴ 配电室检查内容:
²      配电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屏的周围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
²      成列配电屏两端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²      配电屏应装设电度表,分路电流、电压表。并装设短路、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²      配电屏配线应编号,标明用途。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管理。
⑵ 总配电箱检查内容:
²      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²      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⑴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⑵ 当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搭设防护遮栏或防护架并悬挂警告牌。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⑶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
 用电档案检查内容: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⑵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⑶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⑸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记录;
⑹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⑺ 定期检(复)查表;
⑻ 电工安装、巡视、维修等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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