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0日

 1.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督促施工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行工作。

  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