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生产管理
1、成立试车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编制试生产方案,试生产前由焦化项目部生产准备科编制试生产各阶段的试车方案,经审批后执行。化工投料阶段试车方案报集团安监部备案。
2、试车前岗位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
3.盲板应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并经检查无误,质量合格后方可试车;
4.试车装置的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并且岗位操作人员会熟练应用,;
4.安全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
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五、试生产管理
(一)投料试车
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缺陷消除,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投料试车。
1.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
2.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
3.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做好记录;
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
(二)人员控制
1.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2.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3.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
4.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与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加强沟通,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六、文件管理
(一)建设单位应对试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料应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