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挥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第七条、安装、施工现场登高作业“十不登” 须知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厚底皮鞋并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8、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栏不登高;
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六条、现场安装、施工“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3、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酒后不准上班;
5、吊蓝、吊物下面不准行人、站人;
6、井字架、吊蓝及吊钩不准带人上下;
7、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8、非持证机操工不准操作机械;
9、各类操作人员在作业中不准离岗窜位;
10、起重设备未经检查合格和试吊不准进行吊装作业。
第七条、现场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起重设备必须有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3、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零或接地;
5、现场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8、高空作业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9、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井架口等必须用栏杆、盖板加以防护;
10、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等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铁线网等围设栅栏,场内危险地区挂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第八条、“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1、施工现场凡结构留孔尺寸20厘米(包括20厘米)及其以上及桩孔、坑槽深度在1.5米以上的为洞口。洞口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它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楼梯口的安全防护
(1)凡半成品楼梯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张设安全网;
(2)栏杆的材料,可选用钢琴管或质量合格的毛竹搭设,当楼梯路边距离较大时,应张设安全网或两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为40厘米和90厘米;
(3)施工中的顶层楼梯平台不通行时,应封闭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第九条、现场安装、施工临时用电须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施工用电应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或15mA,额定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
4、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5、架设、移动临时用电箱和线路时必须通知我公司,我公司派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6、具体要求参照《临时用电安全规定》执行。
第十条、现场安装、施工搭设脚手架及模板支撑
1、必须有搭设方案且经过审批、验收;
2、立杆要有底座,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4、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5、脚手板满铺,且材质好;
6、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7、钢管必须油漆;
8、通道畅通;
9、 卸料平台搭设牢固。
第十一条、现场防腐除锈安全须知
1、防腐除锈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作业。
2、防腐除锈作业场所,禁止吸烟、明火,禁止生火炉采暖,宜用蒸汽热水、热风等集中采暖。
3、防腐除锈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维修。
4、沾有油漆的布、手套、工作服、油漆桶、刷必须保管好,严禁乱扔乱放,油漆和溶剂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隔热、无阳光直射的库房内,作业现场禁止堆放、混放油漆和溶剂。
5、在除锈或动焊时半径在5米内严禁刷油漆。在生产区、装置区内除锈作业时必须到我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动火证。
6、防腐除锈作业完后现场要每日保持工完料清,严防留下火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