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25日
4.2.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注意事项;
4.2.3、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规程;
4.2.4、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
4.3、                  班组 :
4.3.1、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当前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教训;
4.3.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情况;
4.3.3、经常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3.4、班组安全活动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常识。
5、   新工人教育后要进行书面答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建立职工 成绩单,连同书面答卷存入档案。
6、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调换工人的工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 ,并列入其本人档案中。
7、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 和经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特殊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准操作,且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7.1、年满十八岁以上;
7.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                          理缺陷;
7.3、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7.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发证之日起两年或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换证。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应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到期的人员及时通知他们复审换证。
8、   对职工的 要建立档案。
    为了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本项目部制订以下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   查组织。由项目部经理亲自主持每个月底检查本项目部各科室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技人员素质条件是否胜任工作并相对稳定;班组安全员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各部门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2、   查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项目经理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工程技术负责部门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且有否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逐项落实。
3、   查管理。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各部门参加每个月月底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和台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是否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   查隐患。由项目部安全员主持;各部门参加每星期一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有否事故隐患违章违纪现象存在;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到位,文明施工情况如何。
5、   查事故处理。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会同各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是否做到“四不放过”原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6、   班前班后检查。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检查班组使用的脚手架、机械、工器具、电气设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安全员工作日记。
7、   验收性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由队长或施工员组织安全员、机械安装、机械人员等按照规定进行逐项验收,达到要求后检查组成员共同签字正式验收。而后由施工员进行使用安全交底后,方准使用。
8、   整改。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的一种手段,安全整改才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发生之前,保证安全生产之目的。每次检查都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做到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定时间定措施。
9、   不管在那一级的安全检查中均会发现以下几个问题,应分别处理对待:
9.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可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人员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工程负责人接到停工指令书和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停工。组织力量整改,改完后立即通知安全员复查,认为合格后批准复工。
9.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发现有严重隐患,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困难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被检班组接到整改通知书后,组织力量在期限内予以完成,逾期不改者,下达停工指令书并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9.3、口头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时口头逐项提出。但被检班组亦应将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到人,定出时间限期改完。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1.2、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1.3、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1.4、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2.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2.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2.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2.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3.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3.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3.3、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3.4、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4.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4.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4、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4.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1、、安全技术
1.1、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1.2、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1.3、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1.4、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1.5、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2、宣传教育
2.1、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2.2、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2.3、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2.4、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三、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四、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1.3、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一、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既用电话或其他方法快速向公司,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再由公司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不准清场。
3、企业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生产、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时要认真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结合思想、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进行分析,哪些是主要原因、哪些原因是根本的,事实要有证据,内容要有说服力。
4、事故原因查清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87)22号文件关于,《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分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导责任,按企业和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造成事故的漏洞及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执行措施负责人,完成期限及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人,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6、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有了防范措施后,调查组应立即填写“调查报告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连同处理决定一起存入档案,由公司质安科保管,随时备查。
二、伤亡事故登记报告: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总公司。项目部安全员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应将事故的概况(发生原因,伤亡者姓名、工种和年龄、伤害强度、事故经过等)及上报总公司留档。轻伤事故应在二天内上报,重伤及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由总公司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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