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
,主要内容是:
(一)第一级教育: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二)第二级教育: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第三级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架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裙子、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
第二节 机电设备
第一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便用。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漏电保护器,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三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
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四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
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五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 高空作业
第一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禁止抛掷。上下传递物体
第四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第五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在底脚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
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装物上下。
三、安全生产五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机械电气设备。
四、六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