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广珠铁路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纵贯佛山、江门、珠海三市。线路自京广线上的江村编组站(京广上行线)DK0+000南端引出,折向西跨广清高速、白坭河,沿佛山北一环向西,经里水、官窑,沿珠二环折向南,经走马营、跨北江(东平水道),经丹灶、西樵向南,我五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在丹灶、白坭、西樵桩号为DK52+780.10~DK59+400段,线路正线长度6619.9m。范围内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不含预制梁制架)、车站工程。
二、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员工轻伤控制在3‰,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3‰。施工作业环境达标,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保证本项目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广珠铁路SG-2标段第五项目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广珠铁路SG-2标段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胜兵;副组长:亢强
成 员:陈典勇、于永丰、王安宁、王军、梁以奎、肖前、杨克强、潘蕊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义务安全员。
四、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特点,确定机构设备、汽车运输、防火、施工用电,高空作业、边坡防坠为事故易发点。
1. 机械设备
(1) 非专业司机及无证者不准操作机械。
(2) 各种机械严禁带病超负荷运转。
(3) 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4) 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准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准超过35度,横坡度不准超过10度。
(5) 推土机、装载机上坡和下坡时严格脱档滑行。
(6) 装载机运转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卸料时要适当注意高度,不能过高。轮胎式装载机未经责任区领导批示不能随意离开作业现场。
(7) 严禁在斗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
(8) 砼搅拌站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行走。
(9) 不准用工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
(10) 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引向电源,断电时应先接除电源并拆除。
(11) 重要设备的电机,采用交流电接触器及磁力启动器。
(12) 电动机合闸后如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2. 汽车运输
(1)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以及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
(2) 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
(3) 严禁非驾驶员开车,酒后开车、带病开车;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莽撞车、风头车、赌气车”;严禁开车时饮食、闲谈或有其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4) 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 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允许超装、超高、超宽、超长装载必须均衡平衡。
(6) 货车不允许人货混载、自卸车的翻斗内严禁搭乘人员。
(7) 油罐车应配齐消防器材,并应加装拖地铁链。
(8) 驾驶员必须遵守行车、停车、超车、倒车、回车以及各种路况下限速的规定,必须遵守城市交通管理规定。
(9) 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10) 车辆保养、修理必须按计划统一进行。
3. 防火
(1) 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责任区及负责人揭示牌。
(2) 易燃物与民房、高压、低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小于30米。
(3) 严禁驾驶员修理机械时吸烟。
(4) 严禁职工和民工上山时吸烟、玩火。
(5) 施工前路基、桥涵位置表层树木杂木杂草严禁燃烧处理。
(6) 危险区、易燃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池、黄沙池、灭火器等。
4. 施工用电
(1) 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2) 现场安装变压器应设护栏,设置“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
(3) 抢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
(4) 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用裸导线。
(5) 临时铺设电线不得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架、树木等物体上。
(6) 生活照明不得擅自拉线、接灯、装插座等,严禁私自烧电炉和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7) 停电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拆除电源线和开关。
(8) 电气装置跳闸时,严禁在未查明原因,拆除故障前合闸,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9) 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0) 用电设备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5. 现场保护
(1) 高空作业防护要采用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2) 深坑、桩口防护要采用四周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3) 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脚手架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离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按规定设置拉接撑点、剪刀撑,接头搭不小于40cm.
(4) 机具防护拌和机必须有防雨棚;排水必须顺畅,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五、实施性安全措施
1.桥梁施工
(1)基坑周围设立明显醒目标志,防止人员、车辆坠入。
(2)水中围堰材料、堰顶高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冲刷、防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
(4)严禁酒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