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9日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指示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二)认真执行《风电企业事故调查规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资料积累工作,督促防止事故对策的实施。
        (三)负责公司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和汇总工作,做好安全大检查的专题总结报告。
        (四)负责组织公司月安全例会,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规程制度的执行,发现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排除,落实《安全监察通知书》制度,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七)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风电场)开展员工 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外包施工人员及临时务工人员的 。督促安全工具、用具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八)参加重大技改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九)负责审查外包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
        (十)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 ;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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