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3日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鼓励提高职工和社会公众报告(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推动群防群治效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人员报告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根据隐患性质进行相应的经济奖励。
2、报告和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奖励50-100元。
3、报告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奖励100-300元。
4、对企业职工能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除经济奖励外,还要在全公司内进行通报表彰。
5、对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避免企业重大事故发生的,报请新闻部门进行表彰。

 

无锡市世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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