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充分的接地方法
(4)不遵循绝缘程序
(5)人员在电气设备附近工作
(6)挖掘工作
2.用电作业一般规定.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及其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其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取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安装、维修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有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相适应;
(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具备: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掌握必要的用电基础知识,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法;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在运行的变、配电系统的高低压设备和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7)QHSE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器及用电设施惊醒安全检查;
(8)临时用电线路采用绝缘良好的橡胶软导线,主干电力电源电缆采用铠装电缆;
(9)电线过路必须加钢套管;
(10)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11)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12)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3)在装置区、罐区或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与该场所相适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14)手持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使用前应对其绝缘测试,带点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 MΩ,达不到要求的不准使用;
(15)使用潜水泵必须安装安全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不准人泵同时作业。
施工现场用火安全制度
为明确施工现场防火要求,配备防火器材,预防火灾的发生制定此办法。
一、 施工用火管理职责
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用火管理负责,设备安全部对施工用火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规定:
1. 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
,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 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 用火部位附近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4. 与外部相连接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5.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6. 在有可燃物、易燃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7. 熬制沥青作业时,沥青锅距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30米,上方不得有架空电线,作业间歇应有专人看火,停止作业时应彻底将火熄灭;
8. 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9. 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10. 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存放在工具房内,以防气体泄漏,发生火灾;
11. 工具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或照明,防止发生火灾;
12. 仓库、材料堆放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