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及及时消除施工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1.严格履行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准则,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工程师的最基本要求
2.施工生产区域宜宜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应进入封闭作业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有试过报警及紧急疏散通道设施。
3.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正确穿戴使用防护用品和佩戴标志,施工生产现场应设现场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4.应控制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稳固整洁﹑并保持通道畅通。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临时的机动车道路应控制,宽度不宜小于3.0m人行道路宽度不易小于0.8m,做好道路日常清扫﹑保养和维护。
6.应控制脚手架﹑排架平台等施工设施的搭设应符合安全要求,进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有隔离防护措施,或错开作业时间,并应有专人监护;高边坡作业前应应处理边坡危石和不稳定体,并应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措施。
7.应控制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应绝缘可靠,线路敷设整齐,应按规定设置连底线。开关板应设有防雨罩,闸刀﹑连线盒应完好并装漏电保护器。
8.应该控制施工照明及路线包括:
①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高效能的照明设备。
②施工现场及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应装设路灯。
9.施工生活区应按消防的有关规定,设置相应消防池﹑消防栓﹑水管等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0对产生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及危险因素的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措施。
11. 常见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产所应采取以下
相应措施控制粉尘浓度:
① 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应打干钻。
② 水泥储存﹑运输﹑混凝土拌合等作业应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③ 密封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④ 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12.控制施工生产废渣﹑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排放超过标准的,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进行回收治理。
13.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路丢乱放。
14.控制施工生活区域的卫生环境。
①生活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噪声应符合表3.2.8规定。
表3.2.8生产性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
地点噪声声级的限值
地点名称 | 卫生限值 [dB(A)] | 等效限值 [dB(A)] |
噪声车间办公室 | 75 | 不超过55 |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 60 |
会议室 | 60 |
计算机﹑精密加工室 | 70 |
15.季节施工应控制
①施工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冰霜雪后,脚手架﹑脚手板﹑跳板等应清除积雪或采取防滑措施。
②爆炸物品库房,应保持一定的温度,防止炸药冻结,严禁用火烤冻结的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