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进厂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三级
培训,培训内容及相关要求按照公司《
培训制度》执行。
4.2.4 劳务人员安全管理
a)必须年满18~50周岁。
b)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体检,证明本人符合相应工作的身体要求,无职业禁忌。
c)各单位(车间、科室)要对劳务人员所从事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d)各单位(车间、科室)要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使用方法和正确佩戴。
e)各单位(车间、科室)要加强对劳务人员的
和管理。
f)劳务人员必须服从本企业的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g)对违章的劳务人员,公司有权进行教育、考核。
4.2.5 劳务承包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劳务人员安全全面负责。
4.3 外来参观、实习培训人员
4.3.1 外来实习、培训人员在进厂之前应由接待部门通知其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接受三级
培训,培训相关要求按照公司《
培训制度》执行。
4.3.2 外来实习、培训人员必须服从本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企业有权进行教育,严重违章以及教育仍不改正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实习、培训资格。
4.3.3 接待部门、所在单位要加强实习、培训人员的
。
4.3.4 外来参观人员由接待部门人员向其告知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及注意事项,并陪同按规定的参观路线行走。
4.3.5 外来参观、实习、培训人员的接待单位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其人员安全全面负责。
5 考核
5.1 甲方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500元/次考核:
a)未引导、告知外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联络票、安全作业票的;
b)未督促外施工单位落实票证上的安全措施;
c)发现外施工单位“三违”现象不按规定考核的。
5.2 未按要求办理相关票证即开始作业的,考核500元/次。
5.3 使用没有批准的动火证、过期的或变更场地、作业内容使用同一动火证的,考核500元/次。
5.4 未按票证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即开始作业的,作业过程中票证不随身携带,随意改变作业内容的,考核100元/项次。
5.5 动火、登高、受限空间等作业无人监护;监护人擅离作业现场的,考核200元/次。
5.6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三点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考核100元/次。
5.7 氧气瓶、乙炔气瓶放在高温场所、混放;氧气、乙炔瓶乱丢乱放或长时间在太阳下曝晒;搬动氧气或乙炔瓶时滚动、乱摔乱碰;氧气瓶阀处有油污,考核100元/项次。
5.8 氧割作业、砂轮机作业、切割机作业等或在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腐蚀液体飞溅的场所不戴防护眼镜的,考核200元/次。
5.9 作业时乙炔瓶卧放,作业结束后氧气、乙炔瓶总阀未关,考核100元/项次。
5.10 气割作业不使用垫板而损坏地面的,考核100元/次。
5.11 焊割作业时电焊线与氧气、乙炔管缠绕在一起的,考核100元/次。
5.12 电焊机一次进线超过3m、进线接线盒损坏无防护的,考核100~500元/项次。
5.13 电焊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硬线;电缆破损未处理的;接头连接不牢或未进行绝缘处理的,考核100~500元/项次。
5.14 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事动火作业的,考核500元/人次。
5.15 电焊机二次线回路搭接在生产、电器、仪表、起重等设备设施上的,考核100~500元/次。
5.16 氧、乙炔管线,电焊机二次线横穿公路未采取保护措施的,考核100~500元/次。
5.17 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电焊钳子线未与人进出通道分开的,考核200~500元/次。
5.18 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有损伤或锚点不牢,考核100~500元/次。
5.19 高处作业爬梯、脚手架、跳板不牢;石棉瓦、已经腐蚀的彩板瓦上未固定好跳板;跳板、检修平台上堆物超重;任意向下扔物件,考核100~500元/次。
5.20 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坑、洼、孔、洞等缺陷未设警示标志或夜间未设警示灯的,考核200~500元/次。
5.21 特种设备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使用许可即开始使用的,500~1000元/台次。
5.22 电源线未采用架空、埋地、套管等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电源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电源保护箱损坏或门未关;作业结束未关闭电源的,考核100~500元/项次。
5.23 用钢丝、铜丝、铁丝替代保险丝;私拉乱接电气设备;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使用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在施工区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生活电器的,考核100~1000元/项次。
5.24 在施工区、在建厂房、生产区内住宿的,考核100~500元/项次。
5.25 机动车辆在施工区、生产区内超速行驶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客货混装,叉车、铲车违规载人,考核100~500元/项次。
5.26 未戴安全帽、未系下颚带的考核100元/人次。
5.27 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存在普遍违章行为,考核1000~10000元/次,责令停工整顿。
5.28 不听劝阻,隐患整改不力,或者违章行为重复发生的,考核1000~10000元/次,责令停工整顿。
5.29 未涉及到的考核内容参照本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环保奖惩制度》相关类似条款以及《外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条款执行。
6 相关文件
6.1《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6.2《
培训制度》
6.3《安全协议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
7.1《施工安全联络票》
7.2 施工作业安全方案(无固定格式)
7.3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考核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