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员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十三)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敦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向有关部门反映存在问题,并敦促解决。
(十四)加强班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并督促实施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
(十五)抓好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突出加强一线技能人才培养,组织及督促基层单位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业务素质;提高一线业务骨干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稳定一线队伍;督促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生产秩序。
第十四条 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在中心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框架内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财务管理的安全。
(二)及时审批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计划,筹集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严格管理和及时下拨“两措”专项费用。
(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安全奖励基金和事故罚款。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工伤和企业财产保险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负责协调保险赔款处理工作。
(五)部门主任参加公司安委会及重要的安全工作活动,参与研究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工程部的安全职责
(一)归口负责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基建安全责任制,制定公司年度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二)归口负责公司在基建、配网、用户(电源)接入等工作中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反事故措施要求,从源头保障建设安全稳定。
(三)贯彻落实建设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四)审查各公司和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业绩、安全管理状况等,维护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五)经常深入一线,加强施工安全检查与指导;定期组织工程安全检查活动。
(六)组织重大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及相应防范措施;参与审查有关工程建设事故报告。
(七)归口负责公司全面安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树立科学全面的电网安全观,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工作网络,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深度和广度。
(八)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提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主要工作意见,并督促落实。
(九)制订和完善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重点监督和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建立一级保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十)不断制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标准、规定和制度,增强系统性、实用性,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等状况,确保符合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的要求。
(十一)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执行。
(十二)负责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体系框架方案》完善公司系统应急预案框架体系,组织编制公司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必要的现场处置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监督电力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中贯彻落实“三同时”原则。
(十四)监督涉及电网、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定期试验。
(十五)组织定期开展季节性和专项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风险管控活动。
(十六)加强消防管理,组织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开展消防检查和演习等活动,落实防火措施;
(十七)加强危险品管理,组织制定危险品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公司的危险品管理工作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十八)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
(十九)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构建安全文化体系。组织或配合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队伍安全技能。
(二十)按照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的要求和标准,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在关键环节、关键时段,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和指导。
(二十一)参加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按规定提出考核意见;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二十二)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分析与研究,针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改进意见。
(二十三)参与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参与电网规划以及新建、改扩建、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相关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第四章 各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网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规定,及时传达和贯彻国家、网省市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网省市公司各类安全简报、各类事故通报、快报,吸取事故教训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加强公司安全工作的管理,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确保设备、工器具安全。
(三)、制订公司及班组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及保证措施,并认真进行考核,做到奖罚分明。
(四)、按照上级布置,认真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活动,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及隐患,按时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按时完成。
(五)、每月应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的基建施工、大型或重要技改、反措、大修工作,领导和技术人员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正确性、完备性承担责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中领导及有关安全技术人员还应亲自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安全性评价、“危险点预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七)、经常对本公司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对新进人员应进行
。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奖惩条例,促进安全生产。
(八)、组织调查(或协助调查)本公司发生的事故,异常、障碍、未遂,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对策落实。
(九)、参加市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汇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及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十)、根据市公司安全活动计划,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日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组织领导、技术人员参加挂钩班组活动,对班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十一)、审核本公司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并上报;组织总结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十二)、根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结合现有规定和条件,积极改善施工、检修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职工劳动条件。
(十三)、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网,并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和安全员的作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做好外包工程、临时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职责规范的考核
由中心工程部对本规定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与考核,按相关的安全考核规定执行。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