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11日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2003年11月24日温家宝签发了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对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责任做了明确规定,也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应承担监理责任,使监理单位从原来的道义性提醒变为实质性的工作,并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从法律上赋予了责任。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认真贯彻《条例》,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监理人员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过程中,把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并应编制监理细则,容入日常生活中,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无法逃脱有关责任,故特编制本细则:
        一、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建设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要求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落实到人。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新工人 与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消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门卫制度等。
        3、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包括:垂直运输机械驾驶员、维修与安装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等,必须做到所持证件与作业人员相符,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监理工程师经复核批准后才能实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工程
        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模板工程
        模板设计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3)、脚手架工程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4)、起重吊装工程
        作业方案必须针对工程状况和现场实际情况,并具有指导性,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现场环境、施工工艺、起中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5)、拆除爆破工程
        按《拆除爆破工程技术规程》进行审查。
        (6)、现场施工用电方案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JGJ46-88)进行审查。
        二、工程施工中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专业性较强,所以,现场监理工程师平时应加强对有关规范、标准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安全管理: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上墙,专职安全员应到位并进行实质性工作;
        (2)、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新工人 、培训、记录等;
        (3)、工程现场应悬挂安全标志牌,通道口、电梯口、基坑边、起重机械等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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