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
2、垂直运输机械:
(1)、应有安装、拆卸方案;
(2)、建筑安全监督站的准用证;
(3)、连墙件要按设备的安全距离设置;
(4)、塔吊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3、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
(1)、按经审批的方案搭设;
(2)、立杆的底座或垫土基础要求平、实;
(3)、架体与建筑物应有可靠连接(3M×3M),外墙施工时如被拆除,应有加固措施;
(4)、剪刀撑按要求设置。H<24M,两端各一道;H>24M,沿长度个高度连接设置。
(5)、脚手架应满铺,不得有探头板,工作层设置挡脚板(>180MM),并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1.2M,下栏杆0.7 M);
(6)、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应设置限定荷载标牌。
4、施工用电与机械:
(1)、实行三项五线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高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
(3)、各级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
(4)、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箱底距地面大于1.2M,不得使用自制的木制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7)、地下室等潮湿环境中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行灯不得超过36V;
(8)、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护套线;
(9)、小型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转动部分设置防护罩;
(10)、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炉,室内照明线路不得乱接;
(11)、现场架空电线须用瓷瓶固定绝缘,电线穿墙时使用硬塑料通过。
5、三宝四口临边:
(1)、安全帽: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夏季不得以太阳帽代替;
(2)、安全网:
(2.1)须有安全监督部门准用证:
(2.2)在建工程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拉立网,洞口边长>150CM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
(2.3)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小于10M设一道平网。
(3)、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架子工、外墙安窗户无外架子时都应佩带安全带;
(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应有防护栏杆、踢脚板,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双层竹排),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应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
(5)、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是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均应设置临边防护,上栏杆1.0-1.2M,下栏杆0.5-0.6M。
6、防火、防爆:
(1)、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
(2)、电焊作业:要办理动火证,且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3)、氧气瓶和乙炔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明火保持距离10M的安全作业。
(4)、通道口不得堆放材料及杂物等。
三、竣工阶段监理工作
(1)、安全管理监理工作。
(2)、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