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防护棚 高层建筑每一十五层必须增设挑出外架4米的双层硬防护架,8-14层的建筑必须设置一道。 20000.00元/栋
4.2 不安全作业环境 处罚金额(5000.00--10000.00元)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脚手架使用前需经验收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工种完成,同时要求有验收合格记录和标示,验收合格标示必须挂在搭设区间上,标明荷载数据、验收责任人、联系方式。 10000.00元/栋
2 脚手架安全网不低于施工面 外架脚手架必须高于施工作业面1.2米。 10000.00元/栋/次
3 脚手架铺脚手板 外墙作业区域必须满铺脚手扳。 5000.00元/栋/次
4 密目网张挂严密 外架密目网必须张挂严密牢靠。 500.00元/处
5 满堂架与外架相连 内架体系与外架体系严禁相连。 2000.00元/处
6 隐患及时排除 相关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安全责任方应及时对安全隐患排除、整改。(及时是指2个小时内) 2000.00元/处
7 外架定期巡检记录 必须建立外架的定期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 5000.00元/次
8 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严禁混凝土泵管支架与外架相连。 5000.00元/处
9 施工安全通道 施工安全通道要求标示醒目、双层硬防护,高层外挑从外墙处至少6米。 5000.00元/处
10 临边、洞口 临边、洞口防护必须按要求防护。 500.00元/处
11 各类加工区 施工现场的各类加工区必须配置灭火器、操作规程、加工区标示等,位于总平上的加工区必须设置双层硬防护。 2000.00元/处
12 气瓶、氧气、乙炔存放、运输、使用时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范。 1000.00元/次
13 动火 现场动火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 500.00元/次
4.3 不安全行为 (500.00--5000.00元)
序号 事项 要求 违反要求处罚金额
1 三宝使用 总包进场一月
内必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品牌及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5000.00元
现场人员必须佩带、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品牌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50.00元/个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按照规定正确设置安全网。 500.00元/人
2 酒后上班作业 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500.00元/人次
3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 5000.00元/次
4 无证上岗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 500.00元/人
5 在高空抛物 施工现场严禁在高空抛、扔材、物。 5000.00元/次
6 焊工作业时配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焊工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500.00元/次
7 穿戴不规范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穿高跟鞋、拖鞋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0.00元/次
5 罚款和教育制度
5.1安全管理罚款责任相联性制度
处罚金额责任主体单一的由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当责任主体不单一时,如:分包单位为了便于施工拆除了总包单位做好的防护、或擅自接电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承担管理、监督不当连带责任,处罚金额为主要责任处罚金额的30%。
5.2教育制度
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举行有监理参加的
会议,每半月必须进行
学习,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代人对
记录签字。违反要求处罚2000元。
每次处罚5000元以下的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张贴通知,单位或个人必须书面汇报教育心得。出现二次以上者必须强制接受监理安排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每次处罚5000--1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必须停工半天,内部学习整顿,向监理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10000元一50000元的罚款,该责任单位所在的标段必须停工1天,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内部学习、整改,向监理、甲方提交报告后,方可复工。
每次处罚50000元--100000元的罚款,全项目停工2天,全项目进行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后方可复工。甲方保留对责任单位的工期索赔权力。
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要求整改的,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由各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报工程部备案进行处罚。
6安全检查制度
6.1时间
⑴每周由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⑵由业主项目部部组
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30日对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并强制排名。
⑶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并强制排名。
6.2 内容
半月安全检查制度主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6.3 参加人员
监理单位安全员、各施工方安全员、各施工方项目安全负责人、各栋号监理、建设单位人员。
6.4 检查评价
每次检查会对各总包单位进行汇总评分,评分由项目监理部整理,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该评价将作为每次排名依据。同时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整改期限为一日)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照罚款标准执行处罚。
7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7.1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否则,处罚100000.00元。
7.2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好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责任方处以10000.00元-100000.00元的处罚。
8、奖励
1、每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且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奖励当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每次
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1000.00元)的奖励当次或前次本项目罚款总额的50%。
2、连续2次项目安全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2次累计罚款少于5000.00元)且排名第一(现场有2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排名第二(现场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30%;施工现场单一施工单位连续2次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罚款少于5000.00元)的奖励两次本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50%。
3、工程管理部每月安全评估无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当月累积罚款少于5000.00元)排名第一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20%;排名第二的总包单位奖励当月公司项目累计罚款余额的10%。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总包的所有奖励应在本项目处罚总金额中解决,对于奖励由工程部与项目部联合作出,最终的奖励额度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各项目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后决定。
4、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5、奖励总金额:各项目所发生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各项目部罚款总金额的80%。
6、公司各项目部必须在下一个月5日以前将当月各项目安全奖罚结果汇总报工程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