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企业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企业法人代表:
1、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责。
2、 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职责等。
4、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 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7、 及时、如实报告质量安全事故。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人代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 审批项目监理规划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 对本企业所监理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监理方案。
4、 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学习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关的记录。
5、 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的巡检当中,并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6、 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的防范措施。
(四)企业副经理:
1、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人代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
2、 组织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
3、 审批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的使用计划。
4、 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安全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
5、 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监理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理化建设,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转。
7、 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1、 对任职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理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所监理项目特点及施工过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在监理规划中列入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内容,在监理细则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实施措施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
3、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 质量和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等;
②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升降机、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审查报送上级安全部门批准的手续;
④ 基坑开挖及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拆除、爆破工程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和规范要求;对深基坑、(深度5米以下)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备模板结构计算书),具有专家论证批准意见;
⑤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 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⑦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格,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或经审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同意施工单位开工,并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4、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下发“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定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5、 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发生事故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六)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 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参与制定项目监理规划中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实施措施,并按此措施开展日常的监理工作,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 各自承担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项目“监理规划”和“专业实施细则”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并对本专业每日的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必要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档案情况。
6、 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知识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