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0日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等,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
(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经施工单位主要技术领导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
(三)根据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单位应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并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式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四)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月、周进度作业计划,并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经审核同意的施工作业计划应认真执行。
(五)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特点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应按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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