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实施程序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实施的管理。
2 总则:
为了实现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有计划、科学地指导工程施工管理,有效地进行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的动态综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1 质量策划
根据质量策划和合同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管理的依据。
3.1.1 编制依据
合同要求及我方承诺;
公司投标文件;
设计及其技术文件;
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
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
3.1.2 编制的内容
编制内容涉及的范围应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预试车中的单机试车三个阶段的工作,编制标准模式见附录。
3.1.3 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1.4 当工程规模较小、施工组织不复杂时,可以用施工技术方案代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要满足以下要求:
确定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
识别并确定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和资源要求;
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等各项活动以及验收标准;
确定交工技术文件标准。
3.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及管理
3.2.1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施工经理组织编制,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中、小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也可以分为土建、安装两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由施工经理批准。
3.2.2 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制单位负责打印、发放、归档。
3.2.3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应报建设单位和(或)监理公司审批。
3.2.4 施工组织设计的原稿连同审批签字的原件,由编制单位存档
3.2.5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上级部门的印发数量参照表一执行。
3.2.6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单位和部门的发放数量及发放范围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决定。
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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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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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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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单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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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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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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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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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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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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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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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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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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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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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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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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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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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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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如因客观因素、施工条件变化而影响实施时,项目部应及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原审批程序审批后下达施工组织设计变更通知,并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签收。
3.4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
3.4.1 项目部要定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4.2 工程竣工后,项目施工经理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的策划和组织。
3.4.3 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和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总结,经项目施工经理统一编撰、审核并组织打印和归档工作。
4. 质量记录和表单
a.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b.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c.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