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长沙市树木岭自然村综合楼筹建委员会
监理单位: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自然村综合楼西侧临近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受限,给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带来很多不便,也给施工中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不造成安全事故,我监理单位将采取如下监理措施:
一、高压线路防护施工方案的审核
1、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编制“关于对高压线路的专项防护施工方案”;
2、 审查高压线路方案编制人的资质、审核人的资质、审批人的资质;
3、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高压线路防护方案内容的可行性;
4、 认真听取相关单位的审核意见。
二、监督施工单位的防护方案的实施情况
1、 要求参与高压线路防护实施人员的资质及持证上岗情况;
2、 检查防护方案的实施工艺;
3、 检查防护施工的质量情况。
三、验收主控项目具体要求
1、 防护架搭设要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 架体与建筑物拉接点间距、水平垂直、拉接材料和距离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3、 脚手架材质要求:应选用毛竹,材质坚硬,大小头直径不小于10cm;
4、 悬挑长度要求:要覆盖高压线路范围,悬挑间距不大于1.5米;
5、 高度要求:悬挑高度要高出高压线路2米左右;
6、 搭设要求:绑扎牢固,不得有松绑现象;
7、 架设安全距离:防护架不小于1.5米。
四、注意要点
1、 防护设施的架设可用竹木脚手架作防护立杆和防护水平杆,可用木板、竹排或干燥的荆笆纵向防护屏;
2、 各种防护杆的材质及搭设方法应遵循木脚手架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进行;
3、 防护时应停电,并设专职安全监控员进行监控;
4、 警告标志牌应设置在交通要道或人员出入多的醒目位置;
5、 防护设施不易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当必须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
6、 为减少高压电磁感应电,钢管扣件架体必须和高压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必须保证架体各部分(尤其是接头处)形成可靠的电气连接(可焊接¢8或¢10圆钢跨接线);架体必须事先可靠的接地,其接地装置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采用阻燃型密目安全网进行架体封闭,禁止其他临时线路穿越,以防止意外情况使架体带电;加强对架体的安全检查、接地电阻值的检测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
7、 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搭设称门型,其顶部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木板强度的材料盖严,也可根据现场情况搭成单边悬挑式结构。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红色灯泡,其电源电压为36V;
8、 架体防护设施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外电防护属于较危险作业范畴,必须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监控员负责,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或“三违”作业及时解决或纠正,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安全监控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安全培训,必须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应始终在工作现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9、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
10、 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 P30级。防护设施的缝隙,能防止¢2.5mm固体异物穿越;
11、 围栏(障碍)防护,采用阻挡物进行保护。对于设置的缝隙必须防止以下两种情况发生:一是身体无意识地接近带点部分;二是在正常工作中,无意识地触及运行中的带点设备;
12、 屏护措施应与以下安全措施配合使用:
a、 屏护应有足够的尺寸,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b、 被屏护的带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规定的符号或涂上规定的颜色;
c、 遮拦、围挡等屏护上,应根据被屏护的对象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攀登!”、“当心触电!”等标志牌或安全标志,以引起施工作业人员的注意;
d、 配合采用信号装置或联锁装置;
13、 对各种不同电压等级的外电线路至各种防护设施,如遮拦、围挡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组织管理措施
1、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架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2、 在搭设或拆除防护时,必须停电,必须设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监控员负责旁站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安全监控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明确其职责员权限。“旁站‘是指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
3、 强制性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必须经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验收签字人员至少3人以上。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然村综合楼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