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0临时用电使用单位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对使用单位罚款100~1000元/次。
4.2.21对其他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2000元/次。
4.2.22未采取保护措施直接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对现场起重作业人员罚款500~1000元/次。
4.2.23大中型吊装作业没有制定吊装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对作业单位罚款500~2000元/次。
4.2.24起重作业安全措施制定不合理或落实不到位,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罚款200~1000元/次。
4.2.25对其他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4.2.2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罚款200~1000元/次。
4.2.27对其他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200~2000元/次。
4.2.28施工单位私自雇用未接受相关安全部门
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罚款200元/人次。
4.2.29携带烟火进入禁烟区内的员工,罚款500元/次。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事故者,根据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处分。
4.2.30在禁烟区域内发现有烟头或烟具,对所在单位罚款100元/个。
4.2.31外来人员违禁吸烟的,取消入厂资格,并对本人和其所在单位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事故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其所在单位要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2.3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1000元/人。
4.2.33在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安全帽,罚款50~500元/人.次。
4.2.34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零部件、衣服,罚款100~500元/次。
4.2.35未经允许,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罚款50~500元/次。
4.2.36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的事,罚款100~1000元/次。
4.2.37未经批准,挖占消防道或堵塞消防通道,罚款500~5000元/次。
4.2.3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厂区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罚款500~1000元/次。
4.2.39未经生产单位同意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作业,罚款100~1000元/次。
4.2.40施工过程中,违反其它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罚款100~5000元/次。
4.2.41进入厂区办事和参观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其接待部门罚款100~1000元/次。
4.2.42各种危险作业有任务单,严格执行“四有”,即作业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落
实、事后有检查,对作业风险有削减措施和作业指导,并向作业人员交底,作业期间改变方案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否则罚责任单位100~2000元/次.
4.2.43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或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述职的,罚款1000元/次。
4.2.44没有按照要求对备用的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以及更换的,扣100~300元。
4.2.45未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视情节扣50~1000元。
4.2.46安全学习及各种要求参加的安全会议,无故缺席的扣10~500元。
4.2.47对公司或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安全任务或隐患整改意见,拒不执行或消极推脱的行为,视实际情况扣50~500元。
4.2.48其他违章行为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4.3.1有章不循,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4.3.2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3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4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5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要求,削减安全防护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4.3.6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各级主管部门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3.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真相嫁祸于别人者。
4.3.8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落实整改措施而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4.4罚款执行办法
4.4.1对于公司内部员工的奖惩由行政部直接在绩效工资中体现。
4.4.2对于相关方及相关单位违章处罚,由职能部门开具《违规处罚单》,报主管领导审批,以现金形式上交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