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X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设管理,适用于华润电力渤海新区2X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环境
标准(EMS)》(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
《职业安全卫生
试行标准》(国经贸厅安全[1999]447号)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DL5009.3-1997,2005确认)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3]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施工单位
4.1.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措施。
4.1.2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3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和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任务中立体交叉作业和与运行交叉作业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4.1.4负责对批准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实施。
4.2监理单位
4.2.1负责编制本工程年度安全、环境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4.2.2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2.3负责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4.3建设单位
4.3.1对工程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管。
4.3.2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3审批施工中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5.1.1施工单位在年初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针对具体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或单位工程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2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按《职业安全卫生
试行标准》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附录的内容范围编制。
5.1.3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环保措施计划,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5.1.4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进行复核。
5.1.5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环保措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
5.1.6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编制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总体计划进行审核。
5.1.7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施工项目、季节性、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等须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在每个施工项目开工前,随同开工报告呈报施工作业危害辩识、风险评估预控措施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并认真作好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5.1.7.1确定施工危险源的辩识范围--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系统、有序地识别危险源范围,划分不同的作业和活动类型,确定危险源的存在和分布;
5.1.7.2排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危险源分布范围,逐项识别危险源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