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
1.1 一般安全须知
1.1.1 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 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 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 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 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 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 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 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 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 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 严禁酒后开车。
1.1.2.5 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 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 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 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 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 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 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 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 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 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 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 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 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 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 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 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 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
3.1.1.9各种扳手应合理使用,符合规定尺寸,口牙和活动部件完整有效,钳口夹紧,不要用力过猛,或加长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测量绳里面有金属丝,使用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