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28日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同时必须经驻地高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①桩基础、挡墙基础;
  ②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③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④临时用电;
  ⑤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施工方案必须体现及时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符合法律法规性的特点。
3、特种作业人员:司机、起重工、信号工、指挥、电焊工、架子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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