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值班制度交接班
二、保证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三、服从领导、热爱本职,保证自己分管的部位不出现丢失或被盗情况。
四、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前科人员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与破坏国家财产和伤害职工人身安全的危险分子作斗争。
六、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
七、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治安保卫工作。
八、如有因不遵守规章制度、交接班制度而发生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人员,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