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作业控制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30日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对重大作业项目和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以及实施过程控制,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施工的所有重大作业项目。
2        引用标准/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基本术语
3.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3.1.3    重大作业
本规定所称重大作业是指重要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予以严格监控。根据公司QG/DZ GL001-2008 《施工技术管理若干规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须报公司复审。
3.2      范围
3.2.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
3.2.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参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二。
3.2.3    须报公司复审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按公司QG/DZ GL001-2008 《施工技术管理若干规定》执行。
3.2.4    下述作业项目属于重大作业
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2)深基坑施工;
3)混凝土现浇结构厂房的混凝土框架施工及其排架搭设;
4)烟囱、冷却水塔等高耸物的施工及烟囱钢内筒安装;
5)电站工程大件设备的运输和吊装,如主厂房结构等;
6)大型起重机单机起吊载荷达到或超过额定载荷的90%、以及双机抬吊的作业;
7)大型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和试吊;
8)大型、特殊脚手架施工;
9)焊接工程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10) 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的产品试制;
11) 其他危险性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工程部或安保部认为列入重大作业范围进行监管的作业。
3.3      重大作业监控要求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专家评审;公司派出监控小组组织落实作业全过程的监控工作。
B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专家评审;在该重大作业实施之前,由公司各大监督、工程部、安保部联合对该重大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在该重大作业实施阶段公司工程部、安保部联合检查一至二次;该重大作业的监控主要由项目部组织完成。
C级监控要求:公司复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由项目部组织落实对该重大作业的监控工作。
4        职责
4.1      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按技术文件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2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上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负责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
4.3      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确认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4      公司安保部负责审核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否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确认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在安全保卫方面的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参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4.5      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重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进行会审,并批准。负责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        程序
5.1      重大作业项目的控制流程
5.1.1    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本规定重大作业的范围要求,项目在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或专业组织设计中,提出本工程重点监控的关键工序和各专业重大作业项目详细目录清单。
5.1.2    重大作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应由各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前一个月完成编写工作,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审核,并作好会审记录。
5.1.3    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重大施工方案会审表》会审并批准。
5.1.4    项目对重大作业项目必须每月25日之前填写《重大作业(操作)月度报告》,申报下月的重大作业项目及具体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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