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08日

第一条  为了造就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度。
        第二条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应当从现有水平出发,干什么学什么,做到持之以恒,精益求精。
        第三条  每个工人都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的要求,并不断提高。
        第三条  各级干部都要努力学习电力生产知识,学习电力建设技术和管理知识,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实践,逐步成为本行业的内行。
        第四条  各类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施工技术与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条  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技术业务学习的组织领导,引导职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要表扬那些勤于学习并作出贡献的人。对于那些不钻研技术业务,工作马虎凑合的人应当进行教育。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  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项目部培训日常工作。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第七条  项目部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编报项目部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见,掌握培训动态。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组织项目部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组织本项目部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组织举办本项目部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第八条  队(所)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是:
        发动群众,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培训工作管理
        第九条  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电力建设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的实习培训。
        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
        队(所)长和项目部专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并下达项目部执行。计划内容应包括目的、要求、时间、地点、人数、对象、师资、教材、经费、物资供应,主办和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等。计划应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
        第十一条  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测验、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  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作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晋级和安排工作的依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