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8日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 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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