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不得违反劳动纪律。
二、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及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焊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的思想,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做到“四知”。即:(1)熟知电焊机构造原理和性能;(2)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方法;(3)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
六、做到“十不焊接”。即:(1)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焊接;(2)焊机无防雨、接零、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不焊接;(3)操作场地潮湿,无绝缘、防护设施不焊接;(4)多台焊机集中场地,无绝缘、防护设备不焊接;(5)一次线无绝缘套管,二次线与氧气瓶,金属物接触不焊接;(6)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或带电设备上下不焊接;(7)凡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清洗净不焊接;(8)小口容器或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物。未采取有效通风监护,防毒措施不焊接;(9)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焊接;(10)在高处作业,下方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焊接。
七、做到“六个不忘”。即:(1)不忘持证上岗和参加班前会;(2)不忘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3)不忘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4)不忘严格遵守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5)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日记;(6)不忘下班或离岗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八、负责管理、保养焊接设备,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他人擅自操作。
九、做好本岗位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作业现场的防火工作,保证灭火器材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