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严禁用塔机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物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禁止调整和拆除限位装置超负荷吊物及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20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开关上锁,操作室门上锁,关闭塔机底座配电箱塔机专用电源开关。
4.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工作。
以上违反安全规定者,公司将给与严肃处理!
5.灭火器的使用常识
5.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一般火灾,比如油制品、油脂等无法用水来施救的火灾。
不能扑救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
泡沫灭火器不可用于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使用时距离火源10米左右时,拔掉安全栓。将灭火器倒置,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对准火源的根源进行喷射即可。
5.2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的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使用时拔掉安全栓,上下摇晃几下。根据风向,站在上风位置。对准火苗的根部,一手握住压把,一手握住喷嘴进行灭火。
5.3二氧化碳灭火器用来扑灭图书,档案,贵重设备,精密仪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适用于扑救一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不能扑救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不能扑救带电设备火灾。使用前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拔掉安全栓,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按下压把即可进行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是注意不要握住喷射的铁杆,以免冻伤手。
6.意外伤害不同部位、状态的相应应急措施
6.1外伤的急救、处理、搬运:
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1)、包扎动作轻、快、准、牢,对暴露的伤口,尽可能永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行包扎。包扎不可过紧、过松,以防滑脱或压迫血管、神经,影响远端血运。
(2)、骨折固定时,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先进行呼吸心跳的急救,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固定骨折部位。
(3)、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险,搬运时注意伤者体位,避免再损伤。
(4)、现场处理后,尽快转送到附近医院。
6.2现场心、肺、脑复苏
施工现场出现电击、严重创伤、中毒等易引起心跳骤停的情况,及早抢救,对伤者复苏有重大意义。
(1)、判断心跳骤停症状
a、颈动脉搏动消失;
b、意识丧失,呼之不应。
(2)、现场心肺复苏
a、呼救:一旦判断病人昏迷就要呼救,他人协助打急救电话或叫救护车,本人就地抢救。
b、病人体位仰卧在硬地板或硬板床上。
(3)、心肺复苏法
a、打开气道,使病人颈部上抬使头后仰,保证呼吸畅通。
b、人工呼吸,口对口吹气,每次800~1000m(注意胸部是否起落,每次吹12~16次。
(4)、心外按摩,建立人工循环用拳击心前区,拳距前胸20~30cm,向前胸猛击两下,有时即可恢复心跳。
(5)胸外挤压
部位:胸骨中下1/3交接处,下压3~5cm,频率80~100/分。
双人操作:吹气与按压比为1:5,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搏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单人操作:每次按压15次,吹气2次,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搏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按压注意事项:
a、按压必须平稳,由规律进行,不能中断。
b、平常不能离开胸膛,不能猛压猛松,以免改变按压位置,或引起肋骨骨折。
C、双肩应压胸前正上方,平臂要与胸垂直,按压时身体不要前后摇摆,胸部按压部位必须正确,否则不仅按压无效,反有危险。
6.3踩到针或铁钉
不要惊慌,小心完全的将扎入肉中的针或钉拔取出来。因伤口小而深,最易化脓,应挤压一些血出来以消毒,如扔有异物残留肉中,或铁钉折断时,不要将取出的部分扔掉,请医生救治。
6.4骨折
如果有骨折,不要乱走乱动或做其他活动,同时不要随意将骨折部试行屈入。如果折断的骨骼漏在外面并有出血,应立即进行外伤处理和止血处理,止血可采用压迫止血方法,采用布袋、绳子捆扎止血时,一般不宜超过1小时,每1小时需放松止血带至少5分钟,以免时间过程导致肢体缺血坏死。手足部骨折,可用小夹板支撑固定好。颈部、脊柱和腰部骨折,让伤者躺在木板上,再用软垫或毛巾卷扎固定好伤部。搬运伤者时,应预先做好固定工作,以确保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
6.5关节脱位
使脱位的关节安静的固定好最舒适的位置,不要自行强硬的把脱出的部位整复原状。脱臼有可能会合并骨折,请医生救治。
6.6急性扭伤
安静的用冷湿布包扎,应注意扭伤可引起骨折现象,手足扭伤,应将患肢抬高或用冷水或冰块冷敷15分钟。肿胀严重,运动时疼痛明显加重或出现皮鞋瘀斑时,可能发生骨折。搬运时不要移动患部,固定后在搬运。受伤后不要按摩,休息到疼痛和肿胀消退后才能逐渐活动患部。
6.7异物入眼
不要揉擦眼睛,以免损伤眼睛的角膜,引起视力障碍或失明。用清洁的水或生理盐水洗眼,注意用注射器时一定要拔去针头。如果看到眼帘中的小沙粒或灰尘时,用干净毛巾或蘸湿的纱布把沙土取出,用手轻轻地拈着上眼脸向下拉盖在下眼睑上面,反复几次引起流泪,使下眼睑中的异物因泪水冲洗被移动到明显的位置,易于取出。不要乱滴眼药水。如果以上各种方法均不能取出异物,或总感眼睛极不舒适,有可能角膜受到损伤,应立即去医院诊治。
6.8高度坠落
从高处跌落,应立即呼叫救护车,如果头部被撞伤而失去意识,应马上让病人平躺下安静的休息,不要胡乱随意移动,发现病人有口、鼻腔出血时,让病人头向侧倾,防止血液以流入咽腔。将病人衣服的纽扣、皮带解送,并用软枕垫在头后,尽可能将下颚托高,使病人进行舒适的呼吸。
6.9电击伤
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不导电的物体使患者脱离电源;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对局部烧伤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7.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7.1事故处理小组人员及组织机构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电话:
组员: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7.2应急预案
7.2.1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各项目管理人员)或通知专职安全员、事故处理小组。
7.2.2事故处理小组应立即指令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扑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以最快方式向上公司领导报告简要情况。
7.2.3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要慌乱。轻伤的送工地附近医务室医治,重伤的派专人守在伤员前进行临时救护,另派人与急救中心(120)或医院联系讲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行车路线、及到达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并派人到路口接应,迅速转往医院。
7.2.4受伤人员送入医院接受抢救以后,事故处理小组立即指令善后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和医院,做好与受伤人员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
7.2.5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2.6当听到施工现场火灾发生信息后,立即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形式不可控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行车路线、及到达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并及时通知公司领导,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7.2.7当发生重大火灾,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达到火灾现场后,火灾应急准备和事故处理小组要简要地向消防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7.2.8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降低到最低限度。
7.2.9如发生塔吊断臂、塔吊倾斜甚至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尽快疏散现场施工人员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并划定警戒区,专人看守,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按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挤压综合症的发生,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7.2.10立即通知塔吊租赁公司,由塔吊公司安排人员处理。如机械还可以矫正、修复,在确保检修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检修、紧急加固等。
7.2.11事故处理小组人员必须认真配合公司负责人和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开展事故调查。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深刻吸取教训,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情节严重进行惩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其他事故的再发生。
7.2.12公司应配备急救药箱1只,药箱存放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