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1.0~2.0m;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1)初支与二衬间设HDPE50单壁打孔波纹管,每8m一环;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HDPE107/93双壁打孔波纹管,每10m一段,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缘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无砂混凝土;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 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水平收敛(拱脚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本标段二次衬砌设计参数
部位 | 围岩级别 |
Ⅱa | Ⅱb | Ⅲa | Ⅲb、Ⅲc | Ⅲb、Ⅲc | Ⅳa、Ⅳb | Ⅳc | Ⅴa | Ⅴb、Ⅴc |
拱墙 | C30、厚35cm | | C30、厚40cm | | | | | | |
底板 | C35、厚30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 | C35、厚35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 | | | | | |
全环 | | C30、厚35cm | | C30、厚40cm | C30、厚40cm | C35、厚40cm | C35、厚45cm,钢筋:竖ф20@200、纵ф12@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钢筋:竖ф20@200、纵ф14@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钢筋:竖ф22@200、纵ф14@250、拉ф8@250 |
第十六条 “四电”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6、无二衬钢筋地段,应采用短锚杆固定综合接地钢筋,间距合理。
第十七条 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1、Ⅱ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奖励
按《某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某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 处罚
1、洞口工程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超前地质预报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35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 万元。
4、初期支护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仰拱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0万元,已施作的喷射作报废处理。
5、监控量测
(1)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3)若发现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Ⅵ级围岩超过35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万元。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0万元。
7、局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2010)、《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京福安质【2009】95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2010】4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某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